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煙臺億聯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煙臺億聯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6月02日,位于山東省煙臺市福山區清洋辦大沙埠村東,法定代表人史進豐,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現有職工18人,其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經營范圍:一般項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潤滑油銷售;洗車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成品油零售(限危險化學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 該加油站于2023年2月20日換發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為:魯煙危化經[2023]040007號,有效日期至2024年7月30日,許可經營范圍為汽油、柴油,經營方式: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現申請換發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該加油站罩棚下設5臺潛泵式六槍加油機;承重罐區內設30m3汽油儲罐3個、30m3柴油儲罐2個,油罐均采用承重式埋地儲罐。加油站油品儲存能力折算成汽油為120m3(柴油罐容積折半計),依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第3.0.9條加油站的等級劃分,屬于二級加油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主席令[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修訂)》(國務院令第645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第79號修正)等法律、法規以及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煙臺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規定的要求,受煙臺億聯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山東安本安全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對該單位經營汽油、柴油的安全條件進行了安全評價。 項目評價組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委托方提供的資料,通過對該加油站安全管理、站址選擇及總平面布置、加油工藝及設施、其他設施等方面的審查分析,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根據《安全評價通則》(AQ8001-2007)和《山東省加油站安全評價導則》(魯安監發[2006]114號),選擇相應的評價方法對其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和分析,編制完成了《煙臺億聯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負責人 | 衣慧麗 | ||
項目組成員 | 孫慶軒、沙 帥、畢瑤瑤、翟華昌 | ||
報告編制人 | 衣慧麗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 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 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4.4.3 | 衣慧麗、孫慶軒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4.4.26 | 衣慧麗、孫慶軒 | 現場調查 | |
2024.5.8 | 衣慧麗、孫慶軒 | 現場勘驗與檢查 | |
2024.5.29 | 衣慧麗、孫慶軒 | 現場隱患核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7.15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主席令[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2013修訂)》(國務院令第645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第79號修正)以及《山東省加油站安全評價導則》(魯安監發[2006]114號)等法律法規和評價導則的要求,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該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進行了分析評價,通過現場考察和資料收集、分析,評價組得出: 1、該加油站為二級加油站,站址、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 2、該加油站加油工藝簡單,工藝安全穩定,所采用的設備性能可靠,安全設施基本完善。 3、該加油站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有:火災、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車輛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其他傷害等,有害因素有:噪聲、化學因素等。 4、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煙臺億聯能源有限公司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5、該加油站主要負責人、站長及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均參加安全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比較齊全,職工安全教育到位,編制了比較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 6、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第79號修正)規定。 7、本次評價,評價組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加油站進行了評價,該加油站不符合A類項目要求的隱患共有0項,不符合B類項目要求的事故隱患共有1項。針對該加油站存在的問題,在報告第7章提出了具體的安全對策措施。該單位在評價過程中,積極配合,針對整改措施,認真地進行了落實、整改,評價組按規定對整改情況實地進行了復查。復查情況見第8章《整改情況復查表》。該加油站經過整改后,A項(否決項)及B項(非否決項)全部合格。 評價組在綜合分析基礎上認為:煙臺億聯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2015]第79號修正)要求,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條件。 安全管理是個動態的管控過程,建議加油站在今后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加強安全管理,落實好企業主體安全責任,不斷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設備及輔助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在現有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水平的基礎上不斷完善提高,從而實現長期安全穩定生產經營的目標。 現場勘查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