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 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 | |||
項目簡介: 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成立于2020年11月5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371602MA3UB2H2X8,經營范圍為成品油零售(限危險化學品)(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 該加油站最早由濱州安通有限公司加油站經營,2010年租賃給濱州日升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名稱更改為濱州日升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第二十加油站,因該站建成時間較早,部分間距不足,原有儲罐為單層罐,未設置高液位報警及防滿溢設施,針對以上問題,濱州日升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第二十加油站于2017年7月份對加油站進行了改造,改造前該加油站設4臺20m3儲罐(1臺柴油儲罐、3臺汽油儲罐)、加油機3臺,改造完成后加油站設20m3雙層儲罐3臺(1臺柴油儲罐、2臺汽油儲罐)、加油機4臺,并增設高液位報警、防滿溢設施。 2018年濱州日升石化(集團)有限公司第二十加油站租賃給太原市二十一站石油有限公司,名稱變更為太原市二十一站石油有限公司濱州分公司,2020年由于經營不善,太原市二十一站石油有限公司濱州分公司不再租賃,由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進行經營。 該加油站土地由賈洪海租賃給辛建義,房屋(場地)轉租合同詳見報告附件。 該加油站于2021年2月4日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為魯濱(濱)危化經〔2021〕0006號,有效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2024年4月26日,于2020年1月3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證書編號:油零售證書第3716003010號),有效期至2025年1月3日。 該加油站于2004年2月3日經濱州市公安消防分局驗收合格(當時為濱州安通有限公司加油站),并取得了《建筑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濱公消驗2004第120001號),2017年改造時工程投資額未超過30萬元,建筑面積小于300平方米,依據《關于印發<山東省消防便民服務十項措施>的通知》(魯公消[2015]2號)第三條“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無需辦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消防驗收或備案手續。”該加油站對此情況出具了《關于消防驗收的情況說明》(詳見附件)。 該加油站現有從業人員9人,其中主要負責人1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主要負責人辛建義和安全管理人員李雪峰均已獲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辛建義證件編號為372330196603114697,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李雪峰證件編號:372301199102010314,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4日。該加油站建有較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崗位操作規程,從業人員經公司內部培訓合格且滿足上崗要求;已按照法規要求編制了《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濱城區應急管理局備案,并已于2022年4月15日取得《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371602-2022-0007。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帥 畢瑤瑤 孫慶軒 趙錫欣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4.2.18 | 翟華昌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4.2.21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調查 | |
2024.2.22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調勘驗與檢查 | |
2024.2.24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隱患核查 | |
2024.4.2 | 翟華昌 | 評審后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4.7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加油站為三級加油站,站址、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 2.該加油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噪聲、其他傷害等。 3.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進行辨識,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加油區單元、罐區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4.通過運用安全檢查表的檢查,從安全管理、外部環境及總平面布置、加油工藝及設施和其他設施四個方面對該加油站進行了檢查:該加油站26項A項中,有6項為非評價項,0項不符合項,20項符合;35項B項中,有2項非評價項,1項不符合項,32項符合;其他相關要求單元共16項,16項符合,0項不符合。所有不符合項經企業整改后全部符合要求。 5.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可知,卸油作業分值為42分,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加油作業分值為42分,其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結構重要度的計算結果進行事故樹的定性分析可知: 14個最小割集說明汽油儲罐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有14種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發生有14條途徑,并且它的發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個基本事件同時發生的結果。 基本事件X1(儲罐、管路、閥門密封不嚴,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當)、X3(通風不暢)是安全生產中的關鍵環節,危險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違章吸煙、違章動火作業)、X5(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X6(設備靜電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纖工作服摩擦產生靜電)、X8(無避雷設施或設施不合格)、X9(電器設備不防爆或達不到防護要求)、X10(電器線路短路、絕緣被擊穿)為汽油裝置儲罐火災爆炸的7個可能性原因。 7.依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該加油站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存在情況進行檢查,該加油站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評價組對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提出的隱患情況進行了現場復查,復查結果為:現場問題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濱州市鑫磊石化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頒發、[2009]第18號修訂、[2014]第13號修訂、[2021]第88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公布,〔2015〕第79號修訂)、《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備汽油、柴油安全經營條件。 | |||
現場勘查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