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 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山東惠民中泰天然氣能源裝備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 | |||
項目簡介: 山東惠民中泰天然氣能源裝備有限公司,位于山東省濱州市惠民經濟開發區高端鋁產業園胡集鎮220國道南側666號,該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21日,于2021年4月13日取得惠民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出具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71621061950667U)。山東惠民中泰天然氣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是一家經山東省住建廳批準以管道天然氣的輸送、城市門站、CNG母站、LNG儲備站及加油加氣綜合能源站為一體的新型綜合能源公司。 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石油、天然氣管道儲運;燃氣經營;燃氣汽車加氣經營;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成品油零售(限危險化學品);煙草制品零售;小餐飲、小食雜、食品小作坊經營;餐飲服務;食品經營;食品經營(銷售預包裝食品);食品經營(銷售散裝食品);保健食品銷售;藥品零售;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酒類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金屬材料銷售;成品油批發(不含危險化學品);成品油倉儲(不含危險化學品);汽車裝飾用品銷售;洗車服務;潤滑油銷售;日用品銷售;電子過磅服務;非電力家用器具銷售;管道運輸設備銷售;機動車充電銷售;停車場服務;集中式快速充電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加油加氣合建站加油部分建設完成后,消防設施于2021年1月22日經惠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驗收合格,并取得了《特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2021惠建消驗第1號);于2020年9月14日經山東省惠民縣氣象局驗收合格,取得了《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雷驗NO:HMYSHGZ20200914003);于2023年02月27日取得惠民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編號為魯濱(惠)危化經【2021】000006號),有效期限自2021年03月26日至2024年03月25日;于2023年10月24日取得濱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頒布的《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魯油零售證書第3716023085號),有效期限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4日。 該公司防雷設施經山東雷瑞安質量檢測有限公司并出具《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報告編號:雷瑞安 雷檢字【2024】M3JN0005號,有效期至2024年07月29日。檢測結論:“符合規范要求”。 該公司現有49人,該站加油部分現有職工8人,任命趙瑞為主要負責人,任命鄭延敏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均經濱州市應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該站目前未進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該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進行備案,于2021年12月14日取得《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備案編號:371621-2021-0055)。 該加油加氣合建站是一座集CNG、LNG、加油為一體的綜合能源站,該加油加氣合建站的加氣部分(不在本次評價范圍)內LNG儲氣設施共有2臺60m3LNG 儲罐,6臺CNG 儲氣瓶(高中低1:2:3),CNG 儲氣設施的總容積為12m3。該加油加氣合建站罐區采用防滲池, 共設4臺單層埋地油罐(1臺30m392#汽油罐、1臺30m395#汽油罐、2臺30m3柴油罐),罩棚下設置9臺加油機(1臺四槍汽油加油機、2臺雙槍汽油加油機、6臺雙槍柴油加油機),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中等級劃分標準該站為一級加油與LNG加氣和CNG 加氣合建站。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帥 畢瑤瑤 孫慶軒 趙錫欣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3.12.15 | 翟華昌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3.12.21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調查 | |
2023.12.27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調勘驗與檢查 | |
2024.1.2 | 翟華昌 畢瑤瑤 | 現場隱患核查 | |
2024.3.15 | 翟華昌 | 評審后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3.19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站為一級加油與LNG加氣和CNG 加氣合建站,站址、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 2、該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噪聲、其他傷害等。 3、通過運用安全檢查表的檢查,從安全管理、外部環境及總平面布置、加油工藝及設施和其他設施四個方面對該站進行了檢查:該站26項A項中,有7項為非評價項,0項不合格項,19項合格;35項B項中,有3項非評價項,1項不合格項,31項合格,經企業整改后已全部符合要求。 4、依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該站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存在情況進行檢查,該站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通過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可知,卸油作業分值為42分,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加油作業分值為42分,其危險程度為可能危險,需要注意。 6、利用最小割集和結構重要度的計算結果進行事故樹的定性分析可知: 14個最小割集說明汽油儲罐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有14種可能原因,即此事件的發生有14條途徑,并且它的發生必然是某最小割集中3個基本事件同時發生的結果。 基本事件X1(儲罐、管路、閥門密封不嚴,跑冒滴漏)、X2(卸油操作不當)、X3(通風不暢)是安全生產中的關鍵環節,危險性最大。基本事件X4(明火如違章吸煙、違章動火作業)、X5(使用產生火花的工具)、X6(設備靜電接地不符合要求)、X7(化纖工作服摩擦產生靜電)、X8(無避雷設施或設施不合格)、X9(電器設備不防爆或達不到防護要求)、X10(電器線路短路、絕緣被擊穿)為汽油裝置儲罐火災爆炸的7個可能性原因。 評價組對山東惠民中泰天然氣能源裝備有限公司提出的隱患情況進行了現場復查,復查結果為:現場問題已整改完成,符合安全要求。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山東惠民中泰天然氣能源裝備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頒發、[2009]第18號修訂、[2014]第13號修訂、[2021]第88號修訂)、《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2〕第55號公布,〔2015〕第79號修訂)、《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備汽油、柴油安全經營條件,安全風險程度可以接受。 | |||
現場勘查圖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