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設立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煙臺天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煙臺市西牟加油站 | |||
項目簡介:煙臺天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煙臺市西牟加油站擬建于芝罘區德潤路以西,魁玉西路以南,西牟舊村以東,擬設承重式理地油罐區,其中30m3雙層柴油罐2臺,40m3雙層汽油儲罐3臺,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第3.0.9條,該加油站油罐總容積為150m3(柴油罐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為二級加油站。 | |||
項目負責人 | 衣慧麗 | ||
項目組成員 | 孫慶軒、翟華昌、畢瑤瑤、沙帥、劉秀敏 | ||
報告編制人 | 衣慧麗 | ||
報告審核人 | 司悅彤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3.11.01 | 孫慶軒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3.12.06 | 衣慧麗 | 現場調查 | |
2023.12.11 | 衣慧麗 | 現場調勘驗與檢查 | |
2023.12.14 | 劉秀敏 | 現場調勘驗與檢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4.1.20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建設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建設項目經營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車輛傷害、坍塌、起重傷害以及噪聲、化學因素、電焊煙塵等,通過對項目的分析和評價,確認該建設項目需重點防范的危險因素是:火災、其它爆炸。應重視預防汽、柴油泄漏和明火管理等防范措施,該項目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對策措施后,可以得到控制。 3、采用“安全檢查表”對該項目的安全管理、選址及總平面布置、工藝設施、輔助工程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評價,對方案中未涉及的項目應補充完善并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以達到減少危險、有害程度的目的,實現項目的本質安全。采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對該項目加油設施與公用工程單元的危險性進行了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分析了各評價單元的潛在隱患、危險因素、引發事件、發生條件、事故觸發事件、事故后果、危險等級并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設單位應在項目設計、施工或運營前落實好各項風險防范措施。采用“危險度評價法”對該項目進行分析評價,結果表明,該項目主要作業環節的危險等級為“一般危險,需要注意”,危險性相對較低,項目應對容易發生事故的作業崗位進行重點防護、重點管理,保證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崗位操作規程的健全。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法”對該項目進行分析評價,結果表明,該項目汽油裝置和柴油裝置的危險度等級均為Ⅲ級(低度危險)。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的辨識結果,煙臺市西牟加油站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4、評價組在綜合分析以上評價結果后認為:建設項目選址、周邊環境符合要求,總平面布置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工藝技術成熟,在采納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后,煙臺天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煙臺市西牟加油站設立可行。 | |||
現場勘查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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