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6月04日,地址位于山東省萊州市沙河鎮長勝村,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注冊資金壹拾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為李軍妮,經營范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乙炔(禁止儲存)、氧氣、二氧化碳、氬氣。(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公司廠區現有20m3立式液氧儲罐1座,15m3立式二氧化碳儲罐1座和20m3立式液氬儲罐1座及其各自配套的汽化器和充裝設施等。 該公司現有職工5人,其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1人,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和危險化學品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取得了萊州市應急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魯煙(萊州)危化經[2020]000001號,有效期至2023年8月28日。經營方式為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許可范圍為乙炔(以上禁止儲存)、二氧化碳[壓縮的或液化的]、氬[壓縮的或液化的]、氧[壓縮的或液化的]。 該公司2022年12月02日取得了由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氣瓶充裝許可證》,編號為:TS4211075-2026,有效期至2026年12月01日。充裝范圍:液氧、氧。 該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通過了危險化學品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復審,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2019年3月通過了雙體系建設評審,煙臺安魯安全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出具了《雙重預防體系評估意見》。 經營過程中,根據用戶需求委托具有資質的企業進行運輸,該公司不承擔危險化學品的運輸業務。 自上次取證以來,該公司許可范圍、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經營場所和廠區內的主要設備、設施均未發生變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變更為李軍婷。 | |||
項目負責人 | 孫利強 | ||
項目組成員 | 翟華昌、畢瑤瑤、孫慶軒、沙帥 | ||
報告編制人 | 孫利強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 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 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3.3.10 | 孫利強、孫慶軒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3.3.22 | 孫利強、孫慶軒 | 現場考察 | |
2023.3.23 | 孫利強、孫慶軒 | 檢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2023.5.24 | 孫利強、孫慶軒 | 核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3.8.15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2022年調整)分析,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經營過程中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有: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氬[壓縮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壓縮的或液化的];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乙炔。 2、根據該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情況,經辨識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其他爆炸、容器爆炸、低溫凍傷、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等事故;有害因素有:毒物危害、噪聲等。 3、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2、該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過專門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經營條件、儲存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2015修正)》(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規定。 3、根據安全檢查表檢查分析結果,該公司的安全管理措施、已設置的安全設施和消防設施等符合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標準和文件的要求,但仍存在一定的隱患和不足,該公司已針對本評價組提出的相關整改意見進行了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 評價組在綜合分析基礎上認為: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現有的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79號修訂)換發經營許可證的條件。 本評價組要求,萊州市鴻興氣體有限公司以帶有儲存設施的方式批發、零售經營:乙炔(以上禁止儲存)、氧[壓縮的或液化的]、氬[壓縮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壓縮的或液化的]。要求不得擅自增加所經營的產品種類,且不得超出本安全評價所涉及的項目和范圍。 安全管理是個動態的管控過程,建議該公司在今后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加強安全管理,不斷完善本評價報告中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和建議,以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經營活動全過程的安全。 | |||
現場勘查圖像:
初訪:
考察:
檢查:
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