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 | |||
項目簡介: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7日,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或控股),住所:山東省淄博市淄川區羅村鎮淄川新材料(醫藥化工)園區(小窎橋村),注冊資本:502.5萬元人民幣,法人代表:陳洪武,主要經營范圍為:甲醇鈉甲醇溶液15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10000噸/年、固體乙醇鈉5000噸/年生產、銷售(有效期以許可證為準);辛醇鈉辛醇溶液生產、銷售;貨物與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廠區內現有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生產裝置一套以及配套的罐區、鈉庫和公用輔助生產設施。 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由北京神龍安科技術發展中心出具《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于2020年3月換發了安全生產許可證。 | |||
項目負責人 | 司悅彤 | ||
項目組成員 | 翟華昌、沙帥、趙錫欣、孫慶軒 | ||
報告編制人 | 司悅彤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2.8.15 | 司悅彤、沙帥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2.9.16 | 司悅彤、沙帥 | 現場考察 | |
2022.9.21 | 司悅彤、沙帥 | 檢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2022.10.20 | 司悅彤、趙錫欣 | 核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12.1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評論組通過對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進行的評價,作出如下結論: 1)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涉及的物料有:原料甲醇、乙醇、鈉;置換使用氮氣,儀表風使用壓縮空氣,生產中生成氫氣;柴油發電機使用的柴油;產品為甲醇鈉甲醇溶液、乙醇鈉乙醇溶液。 依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以及《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實施指南(試行)〉涉及柴油部分內容的通知分類》(應急廳函〔2022〕300號)(注:該通知公告內容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為加強企業對危化品的安全管理,故按照該通知辨識柴油為危險化學品),該項目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甲醇、乙醇、鈉、氫氣、甲醇鈉甲醇溶液、乙醇鈉乙醇溶液、壓縮氮氣、柴油。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703號修訂)、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1-苯基-2-溴-1-丙酮和3-氧-2-苯基丁腈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14〕4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17]12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將α-苯乙酰乙酸甲酯等6種物質列入易制毒化學品品種目錄的函》(國辦函〔2021〕58號)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目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第11號令)、《部分第四類監控化學品名錄(2019版)》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甲醇、乙醇為監控化學品。 根據《關于加強易爆炸重點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通知》(魯安監發[2010]62號)辨識,該項目涉及的鈉屬于易爆炸重點危險化學品。 根據《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2013年完整版)》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甲醇、氫氣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鈉為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忌水危險化學品名單(試行)》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鈉為忌水危險化學品。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進行辨識,該項目涉及的甲醇、乙醇為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 根據《山東省禁止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二批)》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山東省禁止危險化學品。 2)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1986),并結合《生產過程危險和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T 13861-2022),綜合考慮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誘導性原因、致害物、傷害方式等,對項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進行辨識與分析。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次為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灼燙、車輛傷害、淹溺、坍塌等危險因素和高溫、噪聲等有害因素等。 3)通過安全檢查表評價以及現場檢查,該公司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存在事故隱患1項。針對存在的問題企業積極進行了整改。 4)從危險度評價結果表可以看出:甲醇鈉甲醇溶液反應單元、乙醇鈉乙醇溶液反應單元、原料罐區單元、產品罐區單元的危險度為Ⅰ級,屬“高度危險”;鈉庫單元的危險度為Ⅱ級,屬于“中度危險”。從危險度評價表的情況來看,甲醇鈉甲醇溶液反應單元、乙醇鈉乙醇溶液反應單元、原料罐區單元、產品罐區單元的危險程度相對較高。 5)按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企業生產車間單元構成危險化學品四級重大危險源。 6)通過QRA定量風險評價軟件對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以及儲存設施進行分析評價,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外部安全防護距離內不存在GB36984規定的高敏感目標,重要防護目標、一般防護目標中的一類防護目標、二類防護目標和三類防護目標。該企業周邊與周邊企業的安全間距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要求。 7)根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文),該企業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不存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8)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的工藝比較成熟、可靠,目前配套的安全設施經過檢查、評價,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要求。 10)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較為全面,事故應急預案符合實際,應急演練計劃能夠按期執行和落實。主要負責人及各類從業人員均分別經過相關的安全生產技術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和配套工程的主要安全衛生、消防設施和措施齊全,滿足現場安全防護和應急條件。 11)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已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雙重預防體系,目前正常運行,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規標準的要求。 通過定性、定量安全評價,評價組認為: 淄博昌達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5000噸/年甲醇鈉甲醇溶液、10000噸/年乙醇鈉乙醇溶液項目的安全生產條件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 |||
現場勘查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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