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設立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 朗億新材料(煙臺)有限責任公司新型電子專用材料及配套功能性材料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項目背景:為了轉化公司科技研發成果,完善產品結構,提高公司競爭力,企業擬投資5139萬元在煙臺市萊陽市長江路79號,煙臺遠東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租用煙臺遠東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2#車間、14#車間、15#車間、13#倉庫建設“新型電子專用材料及配套功能性材料項目”。 項目名稱:朗億新材料(煙臺)有限責任公司新型電子專用材料及配套功能性材料項目。 建設單位:朗億新材料(煙臺)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項目選址:萊陽化工產業園,煙臺遠東精細化工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 建設性質:新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建設總投資:5139萬元,其中安全投入120萬元,約占總投資比例為2.3%,所需資金均為企業自籌解決。 勞動定員:擬定員36人,其中生產操作人員24人,輔助人員4人,管理及化驗人員8人。擬建項目年工作日300天,生產人員擬實行三班制,技術管理、行政人員實行常日班,八小時工作制度,并配以值班制度。 用地面積:12#車間占地面積約為1042m2,14#車間占地面積約為1048m2,15#車間占地面積約為552m2,13#倉庫占地面積約為898m2。 朗億新材料(煙臺)有限責任公司與煙臺遠東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東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協議以及安全管理協議,租用遠東公司已建成廠房(12#車間(甲類)、14#車間(甲類)、15#車間(丁類)及13#倉庫(丙類))建設該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后預計達到600t/a新型耐紫外劑、500t/a白色導電材料、100t/a上下轉換材料以及800t/a電子封裝膠,溶劑回收(甲苯420t/a、甲醇300t/a、氯苯40t/a)。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22調整版)》,項目產品新型耐紫外劑、白色導電材料、上下轉換材料、電子封裝膠不屬于危險化學品。 由于該項目涉及溶劑回收循環使用,按照應急管理部的有關答復,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本次評價遵循《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訂)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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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孫利強 | ||
項目組成員 | 翟華昌、畢瑤瑤、孫慶軒、沙帥 | ||
報告編制人 | 孫利強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2.8.29 | 孫利強、孫慶軒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2.10.18 | 孫利強、孫慶軒 | 現場考察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3.2.18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2、項目不屬于國家《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修改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的決定》中限制類、淘汰類項目,無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藝、設備,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要求。 3、項目總平面布置充分考慮了消防、運輸等要求,符合《化工企業總圖運輸設計規范》(GB50489-2009)等規范要求;建(構)筑物、設備設施之間、道路的安全距離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 51283-2020)、《建筑設計防火規范(2018年版)》(GB50016-2014)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 4、該項目生產、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機械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觸電、灼燙、坍塌、車輛傷害、毒物危害、噪聲、高溫等。 5、該項目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采用“安全檢查表”對該項目的選址和總圖布置單元、生產工藝及設備設施單元、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單元、安全管理單元四個方面進行了分析評價,對方案中未涉及的項目應補充完善并配備相應的安全設施,以達到減少危險、有害程度的目的,實現項目的本質安全。 7、采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對該項目生產工藝及設備設施單元、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單元的危險性進行了預先危險性分析評價,分析了各評價單元的潛在隱患、危險因素、引發事件、發生條件、事故觸發事件、事故后果、危險等級并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設單位應在項目設計、施工或運營前落實好各項風險防范措施。 | |||
現場勘查圖像: 初訪:
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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