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設立安全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中科潤涂(煙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工程與功能涂料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中科潤涂(煙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工程與功能涂料項目 建設單位:中科潤涂(煙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選址: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北溝鎮海潤南路18號 建設性質:新建項目。 建設總投資:2600萬元,其中安全投入80萬元,所需資金均為企業自籌解決。 該項目位于山東省煙臺市蓬萊區北溝鎮海潤南路18號蓬萊化工產業園內,占地面積36991m2,投資額2600萬元。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新建綜合樓、甲類廠房(1#車間)一座,內部新增涂料生產裝置,新建甲類倉庫(3#倉庫)一座、丙類倉庫2座(2#倉庫和5#倉庫),新建甲類危廢暫存庫(4#倉庫)一座,新建甲類罐區一座以及動力車間、抗爆控制室、污水站、配電室、消防水池、VOCs處理等公用輔助設施,利舊原有2#甲類車間、1#甲類倉庫、辦公樓。項目建成投產后預計達到年產2000t涂料、557t涂料中間體(其中362t自用)、200t固化劑、400t稀釋劑的生產規模。中科潤涂(煙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與中科美斯核涂料(煙臺)有限公司簽訂廠房租賃合同,后期將該項目廠區東南側2#甲類車間、1#甲類倉庫、2#丙類倉庫租賃給中科美斯核涂料(煙臺)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核涂料生產線項目使用。中科潤涂與中科美斯為兩家獨立法人單位。查閱《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及企業提供的安全技術說明書,該項目產品中部分成品涂料(環氧防腐底漆、環氧防腐中間漆、聚氨酯面漆、氟碳面漆、耐高溫涂料、干膜潤滑涂料、自拋光防污涂料)、涂料中間體(聚酯樹脂、氟碳樹脂、自拋光防污樹脂、聚氨酯樹脂)、固化劑、稀釋劑屬于危險化學品,根據《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第79號修訂)、《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魯安監發[2018]17號)的規定,該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 | |||
項目負責人 | 孫利強 | ||
項目組成員 | 孫慶軒、沙帥、畢瑤瑤、翟華昌 | ||
報告編制人 | 孫利強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2.3.15 | 孫利強 | 初訪 | |
2022.3.18 | 孫利強、孫慶軒 | 現場勘察、檢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12.30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本評價報告對中科潤涂(煙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子工程與功能涂料項目進行設立安全評價。評價過程中通過危險分析辨識出施工以及投產后主要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通過采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對企業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了辨識;并采用安全檢查表、預先危險性分析法等評價法對生產過程進行了定性、定量安全評價。 經過分析評價,該項目生產、建設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機械傷害、中毒和窒息、火災、其它爆炸、物體打擊、高處墜落、觸電、灼燙、坍塌、起重傷害、容器爆炸、車輛傷害、粉塵、化學因素(毒物)、噪聲、高溫等。 評價組在綜合分析以上評價結果后認為:該項目選址滿足要求,周邊環境符合要求,總平面布置合理,設備設施安全可靠,工藝技術成熟,在采納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設立安全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與建議后,該項目設立可行。 為了確保該項目建設的安全運行,建議該項目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在進行設計、施工等管理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要求,切實落實該項目設立安全評價報告所提出的各項安全建議措施,加強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同時,項目在建成后必須對其安全設施進行認真驗收,并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證各項安全設施的有效運行。 | |||
現場勘查圖像: 初訪 考察、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