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山東眾誠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項目 | |||
項目簡介:該加油站罐區設2臺30m3雙層埋地汽油罐、2臺30m3雙層埋地柴油罐;按柴油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該加油站折合油儲量為90m3。根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中加油站等級劃分標準,該加油站為三級站。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帥、畢瑤瑤、孫利強、孫慶軒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2.10.13 | 翟華昌、畢瑤瑤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2.11.1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場勘察、檢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2022.11.2 | 翟華昌、畢瑤瑤 | 復查 | |
2022.11.4 | 翟華昌、畢瑤瑤 | 評審后復查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11.5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通過對該加油站經營危險化學品條件的資料審閱、經營設施的現場評價,對照安全法規和安全評價標準,評價組對該加油站的綜合評價意見如下∶ 該加油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噪聲、其他傷害等。 通過運用安全檢查表的檢查,從安全管理、外部環境及總平面布置、加油工藝及設施和其他設施四個方面對該加油站進行了檢查∶該加油站27項A項中,有7項為非評價項,0項不合格項,20項合格;34項B項中,有3項非評價項,2項不合格項,經企業整改后符合要求。 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該加油站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依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安監總管三〔2017〕121號),對該加油站重大事故隱患存在情況進行檢查∶該加油站無重大事故隱患。 通過危險指數法,該加油站危險程度為較輕,標識為I,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40m,該項目周邊40m 內無人員密集場所及公共設施,滿足外部安全防護距離要求。 綜上所述,評價組認為山東眾誠能源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2009〕第18 號、〔2014〕第13號、〔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5〕第79號)、《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魯安監發〔2013〕94號,〔2015〕168號)、《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備汽油、柴油安全經營條件,安全風險程度可以接受。 | |||
現場勘查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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