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及現場勘查圖像資料表
評價類別:安全現狀評價
單位名稱、項目名稱:濱州市飛洋石化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項目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
項目簡介:加油站經營品種包括柴油及汽油,臥式雙層埋地油罐儲存,設有30m3汽油儲罐3個,30m3柴油儲罐1個,按柴油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該加油站折合油儲量為105m3,依據《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該加油站屬于二級加油站。 | |||
項目負責人 | 翟華昌 | ||
項目組成員 | 沙帥、畢瑤瑤、孫利強、孫慶軒 | ||
報告編制人 | 翟華昌 | ||
報告審核人 | 衣慧麗 |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史龍 | ||
技術負責人 | 林磊 | ||
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情況 | 時間 | 到現場主要人員 | 主要任務 |
2022.8.15 | 翟華昌、畢瑤瑤 | 初訪、風險分析 | |
2022.8.24 | 翟華昌、畢瑤瑤 | 現場勘察、檢查與收集項目資料 | |
2022.8.29 | 翟華昌、畢瑤瑤 | 復查 | |
2022.9.20 | 翟華昌、畢瑤瑤 | 評審后復查 | |
安全評價報告提交時間:2022.9.30 | |||
安全評價報告相關信息: 1、該加油站為二級加油站,站址、周邊環境和總平面布置符合《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的規定。 2、該加油站加油工藝簡單,工藝安全穩定,所采用的設備性能可靠,安全設施基本完善。 3、該加油站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坍塌、其他傷害等”,有害因素有:“噪聲等”。 4、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辨識,濱州市飛洋石化有限公司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5、該站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6、該加油站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比較齊全,職工安全教育到位,編制了比較完善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 7、本次評價,評價組采用安全檢查表法對加油站進行了評價,該公司不符合A類項目要求的隱患共有0項,不符合B類項目要求的事故隱患共有1項。針對該公司存在的問題,在報告第7章提出了具體的安全對策措施。該單位針對事故隱患認真地進行了落實、整改,評價組按規定對整改情況實地進行了復查。復查情況見第8章《整改情況復查表》。該公司經過整改后,A項(否決項)及B項(非否決項)全部合格。 評價組在綜合分析基礎上認為:濱州市飛洋石化有限公司經營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02]第70號、[2009]第18號、[2014]第13號、[2021]第88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2015]第79號)、《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魯安監發〔2013〕94號)、《汽車加油加氣加氫站技術標準》(GB50156-2021)等的安全要求,具備汽油、柴油安全經營條件。 | |||
現場勘查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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